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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信委 www.jseic.gov.cn 日期:2016-10-21 来源:经济运行 苏经信运行﹝2016﹞68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提升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根据《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表、申请报告、有关证明材料等,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及清单见附件。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方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对于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盖章后,于2016年11月10日前,统一行文并连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省经信委,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省经信委按照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对相关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省经信委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要求,填写申报表、申请报告,另按要求附相应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清单所列为必要材料,各地经信部门对本地区推荐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在评审过程中以及认定之后发现申报、认定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省经信委将予以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当地经信部门下一年不得推荐申报认定工作,申报单位3年内不得参与申报认定。 (二)各地经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按季度报送中心的运行情况和相应指标。 联系人:吴小松,联系电话:025-83398234,邮?a class="__cf_email__"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 data-cfemail="92763128f8eae5e5eae1d2a3a4a1bcf1fdff">[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材料清单 2、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样式 3、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样式 4、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材料样式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 10月2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