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申报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了解我省科研机构的基本现状,根据科技部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调查要求,经研究,省科技厅将开展全省各类科研机构调查统计工作。
一、摸底范围
本次摸底调查的科研机构包括:有法人地位的市、县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研究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单位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二、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掌握的科研机构情况进行摸底汇总:
1、有法人地位的市县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会市编办汇总;
2、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民办非企业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会市民政局汇总;
3、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研究机构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负责汇总;
所有基本情况表均由市科技局(科委)负责统一汇总报送。按机构所在地进行属地化管理,辖区内的各类科研机构要做到应统尽统、不错不漏。
请各市科技局(科委)于11月30日前将所在地科研机构名录和基本情况反馈到省科技厅科技统计中心,包括机构统一信用代码、机构名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主管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材料需加盖市科技局(科委)与相关部门公章,寄送到省科技厅科技统计中心,电子表格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统计中心 柳燕025-85410384-625
省科技厅 条件处 凌家俭 025-57715340
地 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统计中心 邮编:210042
电子邮箱: 345487511@qq.com
附件:科研机构基本情况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
市科研机构基本情况表
市科技局(科委)盖章: 市编办盖章: 市民政局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7年11月 日
序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名称 |
单位性质 |
隶属关系 |
上级主管单位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序号:按顺序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3、机构名称:按年末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4、单位性质:按照科研机构的属性填写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
5、隶属关系:按照科研机构的单位性质,事业、民办非企业填写隶属于副省级城市各部门、隶属于地(市)级各部门、隶属于县(区)级各部门、不隶属于政府部门/无主管,企业填写中央属、地方属、其他;
6、主管单位:按照科研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填写,如本单位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的一样,如无主管部门,请填写“无”;
7、通讯地址:填写科研机构的详细通讯地址,如机构分设在不同地点时,请填写机构负责人办公室所在地址;
8、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科研机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包括区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了解我省科研机构的基本现状,根据科技部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调查要求,经研究,省科技厅将开展全省各类科研机构调查统计工作。
一、摸底范围
本次摸底调查的科研机构包括:有法人地位的市、县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研究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单位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二、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掌握的科研机构情况进行摸底汇总:
1、有法人地位的市县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会市编办汇总;
2、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民办非企业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会市民政局汇总;
3、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研究机构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负责汇总;
所有基本情况表均由市科技局(科委)负责统一汇总报送。按机构所在地进行属地化管理,辖区内的各类科研机构要做到应统尽统、不错不漏。
请各市科技局(科委)于11月30日前将所在地科研机构名录和基本情况反馈到省科技厅科技统计中心,包括机构统一信用代码、机构名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主管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材料需加盖市科技局(科委)与相关部门公章,寄送到省科技厅科技统计中心,电子表格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统计中心 柳燕025-85410384-625
省科技厅 条件处 凌家俭 025-57715340
地 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统计中心 邮编:210042
电子邮箱: 345487511@qq.com
附件:科研机构基本情况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
市科研机构基本情况表
市科技局(科委)盖章: 市编办盖章: 市民政局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7年11月 日
序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名称 |
单位性质 |
隶属关系 |
上级主管单位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序号:按顺序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3、机构名称:按年末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4、单位性质:按照科研机构的属性填写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
5、隶属关系:按照科研机构的单位性质,事业、民办非企业填写隶属于副省级城市各部门、隶属于地(市)级各部门、隶属于县(区)级各部门、不隶属于政府部门/无主管,企业填写中央属、地方属、其他;
6、主管单位:按照科研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填写,如本单位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的一样,如无主管部门,请填写“无”;
7、通讯地址:填写科研机构的详细通讯地址,如机构分设在不同地点时,请填写机构负责人办公室所在地址;
8、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科研机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包括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