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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根据2019年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9〕264号)要求,现将2019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常州市经开区范围内注册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应建有已验收合格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方式
1、各乡镇街道组织企业择优推荐,区科技局组织初审。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申报,,择优向区科技局推荐,本次申报统一组织,集中受理,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区域 | 推荐名额 |
1 | 潞城街道 | 1 |
2 | 丁堰街道 | 1 |
3 | 遥观镇 | 2 |
4 | 横山桥镇 | 2 |
5 | 横林镇 | 1 |
2019年8月12日(周一)下午17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科创中心3015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企业自行放弃。
区技局将组织对推荐上报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初审,择优选择2家企业向市科技局推荐。对乡镇街道推荐的申报企业,区科技局另行组织现场察看。
三、有关要求
1. 本次申报采用书面材料提交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按各申报书格式要求(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经开区科创中心3015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38565371@qq.com。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人:蒋洁艳,联系电话:89863162
经开区科创中心3015办公室
联系人:孙洋,联系电话:88602789
常州市经开区科技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