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常科规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相关文件请到kjj.changzhou.gov.cn政策法规栏下载),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2020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常科发〔2020〕8号),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可以向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对应处室申请延期,延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上项目(市级科技经费拨款在30万元以下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集中评估按季度组织。由于疫情影响,本次集中评估项目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验收申请网上截止日期为5月21日17:00,所有书面材料请扫描后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材料。请特别注意,如在规定时间前无法扫描和上传材料的,将参加下批集中验收。通过集中评估的项目自动生成验收证书,项目申报单位无需另行填报。
2.采用总结、终止方式结题的项目,在网上填报验收申请的同时,须提出书面的总结或终止申请。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书面验收材料要求
附件:
书面验收材料要求
为了更好的体现项目完成情况,避免因佐证材料缺失、数据前后不一致、未盖章签字等原因导致验收推迟或验收不通过,现对验收材料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验收材料包含:项目合同、验收申请表、验收工作总结(含技术总结)、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相关佐证材料。
2、对应指标及佐证附件材料要求:
指标 |
备注 |
技术指标实现情况 |
请提供检测、用户报告等技术实现的佐证材料 |
经济指标实现情况 |
请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经济指标佐证材料 |
经费决算表 |
请项目承担单位签名并盖章 |
申请专利 |
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公开说明书复印件 |
授权专利 |
专利证书复印件 |
论文 |
本人论文的杂志封面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
证书批件 |
安评报告、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复印件 |
照片 |
样品样机、生产现场、示范区域照片 |
其他 |
其他指标实现的附件支撑材料等 |
3、几个注意点:
审计报告(经费决算表)中数据与验收申请表、总结报告中数据不一致,专家评审时作为不实处理,评价指标中降档扣分;
经费决算表等附件材料上缺少公章签名、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内容的,请各业务处室或辖市区科技局审核退回;
考核指标特别是核心关键指标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专家评价时作为未完成处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准备材料,仔细查验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前后一致性等,争取顺利通过验收。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