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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日期:2020年08月07日

 

专精特新

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提升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工业企业。
2、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3、企业的产品应当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企业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市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专项条件
4、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某一细分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5、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或者进入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6、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取得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
7、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或其他省级以上品牌称号。
8、企业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9、主持或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
10、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5%。
11、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等)。
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五项(含)以上专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认定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2、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企业;
3、有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已获评国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单项冠军企业。

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单独装订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并提供目录和索引页,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提交当地工信部门初审。
 
2、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相关数据填报《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认定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将企业纸质版《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正式上报行文(加盖公章,附《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于8月21日前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联系人:黄文明,联系电话:85681230。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docx

附件1: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xls

附件2:佐证材料(供参考).doc

附件3:2020年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4日
 

 

专精特新

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提升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工业企业。
2、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3、企业的产品应当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企业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市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专项条件
4、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某一细分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5、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或者进入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6、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取得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
7、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或其他省级以上品牌称号。
8、企业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9、主持或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
10、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5%。
11、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等)。
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五项(含)以上专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认定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2、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企业;
3、有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已获评国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单项冠军企业。

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单独装订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并提供目录和索引页,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提交当地工信部门初审。
 
2、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相关数据填报《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认定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将企业纸质版《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正式上报行文(加盖公章,附《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于8月21日前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联系人:黄文明,联系电话:85681230。
附件:1、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佐证材料
    3、2020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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