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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常科规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相关文件请到kjj.changzhou.gov.cn政策法规栏下载),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2020年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对于超过一年未验收的项目将进行集中处理,并记入科研征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市级科技经费拨款在30万元以上)采用会议验收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会议验收的项目请尽快在网上填报验收证书。
2.面上项目(市级科技经费拨款不到30万元)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集中评估按季度组织。集中评估项目,验收申请网上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17:00,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项目合同务必附上,具体要求见附件)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17:00,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集中评估。通过集中评估的项目自动生成验收证书,项目申报单位无需另行填报。
3.采用总结、终止方式结题的项目,在网上填报验收申请的同时(从验收申请表中提取相关数据),须提出书面的总结或终止申请。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书面验收材料要求
为了更好的体现项目完成情况,避免因佐证材料缺失、数据前后不一致、未盖章签字等原因导致验收推迟或验收不通过,现对验收材料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验收材料包含:项目合同、验收申请表、验收工作总结(含技术总结)、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相关佐证材料。
2、对应指标及佐证附件材料要求:
指标
备注
技术指标实现情况
请提供检测、用户报告等技术实现的佐证材料
经济指标实现情况
请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经济指标佐证材料
经费决算表
请项目承担单位签名并盖章
申请专利
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公开说明书复印件
授权专利
专利证书复印件
论文
本人论文的杂志封面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证书批件
安评报告、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复印件
照片
样品样机、生产现场、示范区域照片
其他
其他指标实现的附件支撑材料等
3、几个注意点:
审计报告(经费决算表)中数据与验收申请表、总结报告中数据不一致,专家评审时作为不实处理,评价指标中降档扣分;
经费决算表等附件材料上缺少公章签名、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内容的,请各业务处室或辖市区科技局审核退回;
考核指标特别是核心关键指标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专家评价时作为未完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