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申报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年03月28日


“一站式”创新创业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2-3-2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01

 
 
 

强化思想认识

 
 
 
技工教育本质上是就业教育,显著的特征是职业性,有效的模式是“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对于技工院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扎实推动技工院校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着力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从知识灌输向能力培养转变、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转变、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带动学校进行全方位改革,促进新时代技工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02

 
 
 

统筹组织推进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技工院校发展情况,积极争取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加大要素投入力度。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组织推动技工院校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积极探索工学一体化的多形式具体实现路径,研究制定工学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的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南北合作、校校结对、产教融合、专家指导等方式,整体提高技工院校的工学一体化水平。到2025年,省重点技师学院主干专业的专业课一体化率要达到100%;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主干专业的专业课一体化率要达到70%以上;普通技工学校主干专业的专业课一体化率要达到50%以上。

 

03

 
 
 

加强师资培养

 
 
 
各地要制定工学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依托国家级、省级师资研修中心,广泛开展一体化教师培训。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面向企业和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工学一体化教师。通过举办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建设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等方式,提高专业教师的工学一体化教学能力。到2025年,省重点技师学院的专业教师一体化率要达到90%以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教师的一体化率要达到85%以上,普通技工学校专业教师的一体化率要达到80%以上。

 

04

 
 
 

做好监测评估

 
 
 
各地要根据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推进实施情况,每年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监测评估,规范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材使用。要遴选确定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品牌特色专业群和精品课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要将工学一体化水平列入办学年检、升格升级、项目建设的重要评估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倾斜支持,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