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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常发〔2013〕25号)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龙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苏南人才名城建设的意见》(常发〔2013〕27号)精神,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链建设“补链”、“强链”,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城英才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项目,加快人才优势向产业优势和转型升级优势转化,努力走人才引领创新的科学发展之路。经研究,决定加大对领军人才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具体意见如下:
一、大力支持领军人才重大项目
对常州市引进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发展产业目录》(附后)、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具有突破性发展前景的领军人才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将择优给予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其中:龙城英才引导基金500万元、龙城英才投资资金5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鼓励领军人才项目与我市重点企业“嫁接”发展
“龙城英才计划”(3.0版)支持的A类项目中,常州市重点企业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将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的人才引导基金、不低于300万元的人才投资资金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龙城英才计划”(3.0版)支持的B类项目中,常州市重点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将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人才引导基金、不低于200万元的人才投资资金和2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龙城英才计划”(3.0版)支持的D类项目中,常州市重点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将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人才引导基金、不低于200万元的人才投资资金和100万元的发展资金资助。(由市财政局、常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
三、加大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的资助奖励力度
对“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业企业,项目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技术领先、具有爆发式发展前景、带动就业明显,且注册落户三年内年销售达300万元、五年内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有一定金额的入库税收,经申报、评选,将择优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奖励资金。重点支持符合省“双创计划”要求的领军人才项目。(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四、大力支持企业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
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企业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支持企业引进领军型人才,加大协同创新力度,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和团队,且研发项目符合十大产业链发展要求,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保证每年有一定时间在企业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年薪12万元以上,经申报、评审,将根据其所掌握技术的领先性、与企业在研项目的结合度、项目的发展前景等给予30万元的奖励资助。(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五、其它
金坛市、溧阳市可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加大支持领军人才项目,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的相关政策性文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