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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09 |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印发的《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环规﹝20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将于近期开展第一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按照《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环规﹝2014﹞1号)和《关于实施<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4﹞80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上述两个文件的电子版请登录江苏环保网(http://www.jshb.gov.cn/jshbw/jcxx/)查阅。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申请表(详见苏环办〔2014〕80号文附件2) (3)检测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家或江苏省《计量认证证书》(CMA)和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一览表复印件 (5)检测技术人员身份证、环境检测技术人员上岗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近一年由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等复印件和从事环境检测工作经历证明 (6)工作场所、监测用房面积等证明材料 (7)相关环境监(检)测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刻录一份电子版光盘。 三、截止时间 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申报综合检测机构的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省环保厅,申报专项检测机构的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企业所在地省辖市环保局。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环保厅监测处:025-86266038、86266162、86266138
201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