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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度江苏医药科技奖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26日

 

 

发布时间:2014-09-19

苏药协〔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医药创新能力,提高我省新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效率,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江苏省药物研究与开发协会设立“江苏医药科技奖”。
根据《江苏医药科技奖评审、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推荐2014年度江苏医药科技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江苏医药科技奖”授予我省在医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农药、兽药等生命健康领域内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包括医药科技进步奖、医药科技突出贡献奖、医药科技国际合作奖等奖励内容。
(一)医药科技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注重推荐在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农药、兽药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创新药物研发、关键技术创新、产业化技术改造等重大成果,对我省医药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作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项目。
(二)医药科技突出贡献奖
各推荐单位应注重推荐为我省医药研发创新、技术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或组织。
(三)医药科技国际合作奖
各推荐单位应注重推荐将国外先进技术和研究成果引进到我省落户、在我省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我省医药科技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或组织。
二、推荐方式
医药科技奖由我省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区、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集中推荐;也可由省内注册的在生命健康领域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自荐。本年度医药科技奖采取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原则上各开发区、科技园区限推荐5项;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限推荐3项;各医药企业自荐限1项。
推荐本奖励的项目必须是已完成研究工作且没有争议的项目,凡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三、推荐材料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书并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及附件一式五份,统一使用A4纸,并提供电子版。所有材料均需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
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308室,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物技术发展部(江苏省药物研究与开发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国梁 吴磊
电话∕传真:(025)83315408、83232021、13813953707
电子信箱: newdrugs@163.com
邮编:210008
 
以上附件可从江苏省药物研究与开发协会网站http://www.newdrugs.cn下载
 
江苏省药物研究与开发协会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