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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知发〔2014〕115号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经信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时代精神,激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表彰和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发明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发明协会共同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及评选方式
本届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设杰出专利发明人奖10个,优秀专利发明人奖10个,评选采用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组织
成立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组织单位的领导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承担省评选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由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相应部门成立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5);高校系统由省教育厅牵头,成立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高等院校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申报条件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苏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主要专利在本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具备评选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具体应具备下列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勤于创新创业,截至申报日已连续在本省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不少于2年;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1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国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所做出的职务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6.已当选过江苏省十大杰出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和受理
符合评选条件的专利发明人可自行申报,也可由专利发明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1.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的专利台账(主要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发明人)及对应的一个月内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可在南京专利代办处办理);
(3)已经实施的专利技术内容简介,及其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4)申报人及其作为主要发明人的专利获得省辖市以上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5)发明人主要事迹简介(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向所属评选工作办公室索取密码,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点击“便民服务”栏的“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系统”,填写好申报材料后,在线打印纸件与上述其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所属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7日。
3.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地区除高校以外专利发明人或单位的申报,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高校系统专利发明人或高校的申报。
(二)初评
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初评工作,对所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排序、汇总后,填报《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初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根据省评选办公室分配的推荐上报名额(见附件3)确定上报名单,于10月21日17:30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报电子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同时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件,于10月24日17:30前一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受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内容:申报材料电子件与纸件是否一致,申报资料及附件是否准确完备,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备参评资格,专利是否有效,专利名称与专利号是否相符,财务报表资料是否真实(经济效益表必须加盖专利实施单位财务章),获奖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
省评选办公室对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审核申报人资格。对于资料与实际不符、纸件申报材料与网上电子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通知申报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省评选办公室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后,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同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申报人的事迹材料供公众投票。省评选办公室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及网上公众投票统计结果,遴选出10名杰出专利发明人和10名优秀专利发明人候选人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审定与公示
领导小组对省评选办公室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定后,将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最终确定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和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五、表彰与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其他组织单位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和“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获表彰发明人的事迹在省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
请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受理及初评推荐工作。
附件:1.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申报书
2.发明人主要事迹简介编写要求
3.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推荐名额
分配表
4.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初评结果汇总表
5.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发明协会
2014年9月26 日
(省受理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902室,邮编:210008;受理中心、网上申报联系人:黄敏025-83236227;评选办公室联系人:张静,电话:025-83279966)
附件1
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
专利发明人申报书
发明人姓名:
推 荐 单 位: (盖章)
初 评 单 位: (代章)
主要专利技术领域:
2014年 月 日
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
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推荐单位是指发明人所在单位;主要专利技术领域指发明人主要专利成果所属技术领域(按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光机电一体化<含机械>、新材料、新能源、化工等分类)。
二、经济效益是主要专利近3年的效益,有关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1年至2013年,由专利实施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实施单位财务章;许可转让的须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及受让单位的实施效益证明,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三、新增销售额是指实施专利产生的销售额。
四、新增利润是指实施专利产生的利润(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单位相应纳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复印件)。
五、出口额是指实施专利产生的创汇额。
六、社会效益是指实施该项专利对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消除公害污染、保证安全生产、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财务报表、实施效益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申报人及其专利或专利产品获市以上奖励情况等,进行网上填报时,以电子扫描件填报。
八、如表格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发明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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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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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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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2寸免冠近照)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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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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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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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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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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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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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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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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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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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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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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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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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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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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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利成果技术特点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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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介绍专利成果的技术创新点及其对所属领域技术进步的实质性贡献和由此产生的市场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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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明成果为多件专利的应分别介绍
专利产品实施及效益统计 | |||||||||
专利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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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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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状况及
收益 |
受让人 |
许可种类 |
许可金额 |
合同履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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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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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计 |
年 均 | ||||||
新增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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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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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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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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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项产品涉及多件专利的列在一张表中统计;
2、有多项专利产品的,按每项分别列表统计;
3、所填写的内容与数据应准确、具体、真实。经济效益栏中数据要附专利实施单位财务部门的相关证明;
4、本表可复制。
申报人及其专利或专利产品获奖情况
| |
申报人签字或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意见
(市知识产权局或省教育厅代章)
年 月 日 |
省评选办公室意见
主任:
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
年 月 日 |
附件2
发明人主要事迹简介编写要求
一、主要内容
(一)发明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二)已授权专利数量,包括三种专利具体数量(以发明为主);
(三)主要专利技术水平及成果情况(注明主要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四)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情况;
(五)获奖情况等。
二、文体格式
统一使用Word文档,在文本右上方插入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字数要求
事迹简介字数严格限制在300~400之间。
附件3
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
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及部门 |
限额数 |
南京市 |
8 |
无锡市 |
8 |
徐州市 |
4 |
常州市 |
8 |
苏州市 |
8 |
南通市 |
6 |
连云港市 |
4 |
淮安市 |
4 |
盐城市 |
4 |
扬州市 |
6 |
镇江市 |
8 |
泰州市 |
6 |
宿迁市 |
4 |
昆山市 |
2 |
泰兴市 |
2 |
沭阳县 |
2 |
省教育厅 |
10 |
合 计 |
94 |
附件4
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
评选初评结果汇总表
市或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代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联系
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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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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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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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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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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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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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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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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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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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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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报送的名单进行排序。
附件5
各市及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1 |
南京市 |
夏云聪 |
025-68786281 |
025-68786281 |
2 |
无锡市 |
乔 健 |
0510-81821907 |
0510-81821874 |
3 |
徐州市 |
张鲁洋 |
0516-83842114 |
0516-83850324 |
4 |
常州市 |
叶 菲 |
0519-85681529 |
0519-85681558 |
5 |
苏州市 |
谭善华 |
0512-68615318 |
0512-68615318 |
6 |
南通市 |
侯 钰 |
0513-55018891 |
0513-55018893 |
7 |
连云港市 |
徐 静 |
0518-85814964 |
0518-85814964 |
8 |
淮安市 |
郑卫华
马 烈 |
0517-83677755
0517-83642282 |
0517-83677755 |
9 |
盐城市 |
朱云芳 |
0515-88197069 |
0515-88197069 |
10 |
扬州市 |
徐小川 |
0514-87938510 |
0514-87938510 |
11 |
镇江市 |
吴 剑 |
0511-80822820 |
0511-80822820 |
12 |
泰州市 |
朱 健 |
0523-86399084 |
0523-86399084 |
13 |
宿迁市 |
王 凯 |
0527-84388311 |
0527-84358660 |
14 |
昆山市 |
浦艳红 |
0512-57383270 |
0512-57383270 |
15 |
泰兴市 |
王 峰 |
0523-87623857 |
0523-87627940 |
16 |
沭阳县 |
叶树林 |
0527-83939726 |
0527-83939726 |
17 |
省教育厅 |
郭 孟 |
025-83335577 |
025-83335577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