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2014 年下半年用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共用,引导中小企业使用公共科技资源开展研发创新,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中小企业用户检测费用补贴2014 年下半年的申报工作将于11 月1 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补贴对象
省级及以上孵化器或园区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 万元。
二、用户补贴标准
仪器平台用户补贴采取省市联动方式,原则上补贴金额由省、市财政按1:1 比例出资。无配套经费的省辖市将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单个企业申报测试费用总额低于 5 万元的,按发票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申报测试费用总额高于5 万元的,其中超出部分按发票金额的 30%给予补贴。原则上单个企业享受省、市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 万元。
三、用户补贴申请时限及检测内容
中小企业用户于 2014 年4 月1 日至2014 年9 月30 日期间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可申请补贴(上半年已申请过补贴的发票不得重复申报,有重复申报现象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其中,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列入补贴范围。
四、用户补贴申报流程
1、注册。新用户登录省仪器平台网站(

“企业用户补贴申报入口”注册(老用户凭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
2、资格审查。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市新注册用户的资格审查。
3、数据上报。通过省辖市科技局资格审查后,企业用户登录省
仪器平台网站用户补贴申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检测发票、检测报告扫描件)。
4、材料审核。各省辖市科技局对本市申请用户补贴的中小企业
上报数据进行实时审核,并于12 月10 日前提出市级资金补贴方案,提交省仪器平台。省仪器平台对部分数据进行抽查核实,根据省级补贴资金预算额,结合各市情况,形成省级补贴方案,提交省仪器提交省仪器平台理事会审议。
5、补贴发放。省仪器平台根据理事会审议意见,将省级用户补贴资金发放到各市企业,市级用户补贴资金由各市发放到本市企业。
五、用房补贴网上申报时间
2014年下半年省仪器平台用户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
联系人:夏婷、徐琴平;联系电话:025-85485872、85485860
省仪器平台理事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