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苏财工贸〔2015〕 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的文件精神及苏财规〔2014〕37号文发布的《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从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现就2015年江苏省支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的范围
(一)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
(三)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举办的中高端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班;
(四)省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或重点支持的境内外服务外包促进活动及平台。
(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咨询、评审、审核等服务外包相关服务项目。
二、申请资金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江苏省境内,并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二)企业已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填报《服务外包业务统计报表制度》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
三、申报类别及奖励金额
服务外包离岸和在岸业务奖励原则,企业盈利相对较高,重点服务外包业务占比大,外包业务增长较快,吸纳就业较多,带动作用明显,发展前景较好。
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苏北地区发展的要求,苏北地区外包企业所申报的离岸、在岸业务奖励项目,其条件和奖励金额可选择按规定标准的50%掌握。
(一)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
1、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奖励(不超过80家):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100万-1000万美元,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60万元;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不到2000万美元,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骨干型服务外包企业(不超过30家):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2000万-4000万美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龙头型服务外包企业(不超过10家):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超过4000万美元,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承接中国境内世界500强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可以视同离岸外包业务,相关企业名录见江苏国际服务外包网(http://www.jssourcing.gov.cn/)。企业建立服务外包研发中心、共享中心、接单中心,或2014年度有重组、并购、上市等重大业务活动的予以优先考虑。对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的,将予以重点支持。申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时,若条件不符合所申报档次,而满足较低档次要求的,可降档支持。
(二)重点服务外包在岸业务奖励
优选不超过100家重点在岸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享受在岸业务奖励。其中重点服务外包在岸业务执行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金额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给予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奖励。已享受离岸业务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在岸业务奖励。
(三)服务外包促进活动补助
对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由省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和重点支持的境内外国际服务外包峰会、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以及服务外包贸易投资促进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范围:摊位费、场租费、广告宣传费、服务费等(不含人员的差旅费等个人境外费用)。
(四)中高端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班补助
按《支持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培训工作暂行办法》(苏商外包〔2014〕948号)相关规定,对试点培训机构在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学员已取得资质认证的班次予以资金补助。
四、说明及要求
1、重点服务外包业务范围。重点服务外包业务是指相关外包领域或行业中带动性强、特色鲜明的高端服务外包业务。主要包括:软件研发、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动漫创意、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检验检测、技术翻译、离岸研发中心的BOT(建立-运营-转让)等业务。
2、业务发生时间。离岸业务发生时间指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岸业务发生时间指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3、申报单位要讲诚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材料造假,一是取消申报资格;二是三年内不受理各级外包资金申报;三是列入商务诚信黑名单,在省外包网站曝光。企业的申报材料需自存3年以备查。
4、严格初审把关。各市、县(市)财政、商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严格初审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5、确保按时上报。各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局最迟于5月20日前将联合行文的请示报告(一式两份)、审核汇总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商务厅将组织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由省财政厅拨付专项引导资金。
2、省级服务外包专项引导资金材料审核部门承诺书
3、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4、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联系人:
省财政厅工贸处:
省商务厅服贸处: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编辑说明:使用时请以正式红头文件为准。
附件1:
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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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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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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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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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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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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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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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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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及奖励金额 |
申报项目 |
业务执行金额(万美元/万元) |
申请支持
金额(万元) |
批准支持金额(万元) | ||
1.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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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骨干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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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头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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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外包企业在岸业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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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提供了申报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承诺所上报材料及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共申请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 万元,同时承诺按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以上承诺内容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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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市、县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
制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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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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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位性质请按国有、外商投资、私营、股份企业填写。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 |||||||
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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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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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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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实施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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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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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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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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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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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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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商务部门承诺: | |||||||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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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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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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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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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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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部门承诺: | |||||||
1.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照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单位承诺的专项资金用途,依据项目单位申请拨付相关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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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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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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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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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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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报单位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成长型、骨干型、龙头型外包企业)
1.《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奖励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发展情况,以及《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指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
4.2014年度企业纳税系统输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5.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
6.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包括:结汇转帐贷方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以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外包业务收入,须提供相关业务凭证。承接中国境内世界500强、国内百强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须提供银行转帐贷方凭证、发票复印件等。
二、服务外包企业在岸业务奖励
1.《服务外包企业在岸业务奖励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发展情况,以及《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度财务会计报告(要求原件);
4.2014年度企业纳税系统输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5.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
6.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包括:银行转帐贷方凭证、发票复印件等。
三、中高级人才培训补助
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学员名册(单位、姓名、职位、手机号)、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4:
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信息技术外包(ITO)是指企业向外部寻求并获得全部或部分信息技术类的服务,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业务流程外包(BPO)是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化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业务运作、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知识流程外包(KPO)是指利用书籍、数据库、专家、新闻、电话等多种途径来获取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即时、综合的分析研究,最终将报告呈现给客户,作为决策的借鉴,包括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具体如下: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 别 |
适用范围 |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 、物流和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行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
软件技术服务 |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 别 |
适用范围 |
集成电路设计 |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
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
测试平台 |
为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 别 |
适用范围 |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
客户内部住处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 |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BPO)
类 别 |
适用范围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设计服务 |
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
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等 |
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 |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适用范围 |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